淮安市现代物流学会
 
 

对我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发展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8
    我国河流总长43万多公里,是水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具有悠久的水运历史。近年来我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是高等级航道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较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我国内河水运建设投资结构单一,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筹资为辅。由于航道是不收费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经济效益较差,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尚不具备较强的市场融资能力。今后一段时期,内河水运将处在较快发展阶段,对建设资金处于较高需求期。要实现2020年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9万公里的规划目标,“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内河航运平均每年需投资400亿元左右,是“十一五”期间投资强度的2倍左右。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仍是制约内河水运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是高等级航道基础设施薄弱,不能适应沿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我国高等级航道由于历史上长期缺乏大规模投入,导致航道基础设施总体仍比较薄弱,航道的运输能力和通畅性难以保障,水运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由于建设资金投入不到位、未配套建设通航设施或通航设施等级低、碍航桥梁等建筑物多,使得部分航道尚未达到规划要求,干支航道不能高标准贯通,影响整个航道运营,目前高等级航道达标率仅为54%,三级及以上航道仅有9500公里,且通航保证率偏低。另一方面航道通过能力明显不足,在货运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已经整治的部分航道出现了新一轮的不适应,局部船舶堵航现象时有发生,扩能刻不容缓。国家近期批准的数个规划和实验区均涉及长江、珠江、京杭运河沿线等内河水运发达地区,对航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势必要求内河水运首先加强“硬件”建设,为沿江经济运行提供足够的运输实力和较好的保障环境。

    三是高等级航道建设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困难,水电开发与水运建设矛盾突出。高等级航道建设过程中涉及中央和地方水利、国土、环保、农林等多部门利益,征地、岸线、防洪及环评等外协难度较大,耽误了项目审批工作,影响了航道建设。例如长江干线航道“延上游”系统整治牵涉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保护等问题,因受环评限制,无法落实建设条件。另外,我国现行水资源管理分属于各涉水行业主管部门,部门缺乏统一的开发思路,尤其是水利、水电开发与水运发展之间有效协调不足,影响了航道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现已建和在建的梯级中有的通航设施标准低于航道的规划标准;二是对梯级建设中缓建、未建过船设施,在较长时间内形成断航,制约了水运的正常发展;三是在通航河流梯级枢纽的开发建设中还存在着上下游梯级通航水位不衔接、梯级枢纽下游航运配套工程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四是高等级航道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运输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由于现代化的安全监控设备配备工作起步较晚,加之投资建设与运营维护成本相对较高,总体上安全监管能力提高较为缓慢,现有国家高等级航道的安全监管水平较低,监管范围较小,船舶搁浅、与桥梁碰撞、溢油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相对薄弱的安全监管水平与保障航道安全通行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管理的成分重、服务成分轻的传统管理模式并未根本改变。

    为促进“十二五”期间高等级航道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已建航道正常通航,更好地发挥效益,我们建议:

  一是扩大内河水运建设资金的总量,积极开拓新的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形成的内河建设投融资体制已实施多年,考虑到内河航道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今后应继续坚持和确立中央与省(市、区)两级政府在航道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中央需要在建设中保证一定比例的投入,才能促进和推动地方保持投入力度。地方政府增加水运设施建设的政府财政预算,以专项或指定河流航道建设的方式在建设中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继续实行“航电结合、滚动发展”政策,吸引地方与民间资金参与航运枢纽的建设;对经济带动效应明显的航道可以考虑适当增加政府资金投入比例,吸引地方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各类资源参与航电枢纽和少数收费航道建设,努力扩大内河航道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二是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建立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河流的开发不仅涉及到交通部门,还受水利、电力、环保等部门以及地方对水资源不同需求的影响。这就需要在建设国家高等级航道时,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发展要求,建立更加高效的航运规划建设协调机制,指定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包括内河水运在内的流域综合开发和管理,协调各个行业主管单位切实执行。例如,会同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枢纽扩能问题的研究以提高船闸的通过能力;磋商交通部门研究高等级航道上碍航桥梁改造可行性和经济性以解决现有航道上桥梁对影响航道等级提升通航的影响;协调环保部门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河流资源。

  三是优化高等级航道结构,加快航道建设,促进沿江经济发展。尽快研究沿江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高等级航道建设目标,保证资金投入,加快航道建设,使之尽早达到规划标准,提高水路交通竞争力,形成新形势下服务沿江产业布局和承接产业转移要求的新优势。另外,按照区域战略与沿江大开发战略要求,研究论证进一步提高高等级航道的通航等级,保证航道达标贯通,实现运输船舶的畅通无阻,发挥内河水运对产业、腹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四是加快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提高我国内河航运的服务水平。加强内河航运信息化建设,广泛采用现代通信技术、差分全球定位系统、电子海图及显示系统、自动识别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网络技术,稳步推进内河主要航区的数字航道和水上交管系统建设,改善行业服务及监管、航道维护和建设、船舶调度及管理、船舶航行安全及运输效率,不断提高内河水运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最终实现内河水运竞争力的持续提高。强化建、管、养机制,重视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巩固航道建设成果,坚持科技创新、健全协调机制,提高养护质量。加大资金投入促进长江干线航道维护、船舶更新升级,加快建设水路抢通应急设施和物资储备库,提升高等级航道维护和应急抢通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返回主页   继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