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现代物流学会
 
 

供应链项下保税仓融资模式及其风险分析
 来源:供应链金融    发布时间:2014-10-09
     保税仓业务模式涉及四方主体: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生产制造商和经销商。该模式就是通常所说的先有票再有货,即经销商(买方)向银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避免承担商品的潜在跌价风险,然后银行向其开出承兑汇票,此票将为制造商(卖方)所拥有;制造商收到汇票之后,立即向指定的物流企业仓库运送一定量的产品,货物到仓库之后转为仓单质押,物流企业而后按照银行的指示分批向买房发放产品。

 

一、保税仓业务模式简介

 


 

上图所示为保税仓模式运行的基本流程:

 

首先,四方主体签署保税仓业务的合作协议,同时经销商需要按照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交给银行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从而银行开出承兑汇票,该汇票转交给制造商,接着制造商向物流企业仓库运输质押货物,由物流企业对所质押货物进行储存管理与监督管理;

 

其次,经销商(买方)还另须向银行提供取货保证金,由银行对物流企业下达放货指令,分批发货;

 

最后,经销商销货后,具有了一定的资金再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再由银行签发提货通知单,制造商再根据提货通知单向物流企业发货,经销商再从物流企业仓库提货,如此循环,若保证金余额达到银行所开出的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立即兑付。

 

随着保税业务的发展,我国各大城市建立了保税仓储,如苏州工业园区的综合保税区,园区内总共有注册的 166 家企业提供保税业务。2009 年,立即进出口货物的总价值为 513 亿美元,进出口的货运量达 207 万吨,海关征收税已逾27 亿元;于 2004 年获批建设的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该园区引进了三得利配送中心、日本最大的全球百元连锁超市以及 ACE 配送中心等一批国际物流企业,它们所提供的保税仓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可见,保税仓业务为我国的产品进出口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实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保税仓业务风险简析

 

1、保税仓模式即买方信贷模式,在该模式下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风险:融资企业的资信问题是首要考虑的,如果其所质押商品为非法拥有,业务能力低,在提取货物时商家将好的货物体走而遗留坏货,或是将坏的货物又补充进来,这将导致物流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

 

2、质押物的选择是反担保中需要认真对待的,不是所有的货物都适合于反向担保,随着时间的延续,质押物的价格随市场波动和质量的稳定状况也需要考虑进来。

 

3、融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和融资企业的借款用途及履约行为。

 

三、供应链金融三种操作方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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