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送关系到百姓的菜篮子和米袋子,关乎民生问题,是一项惠民工程;城市配送关乎城市功能的发挥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事关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是一项通达工程;同时,城市配送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诸多领域,是一项系统工程。
2014年1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破解城市配送发展瓶颈的有力举措。本文便是从五个方面解读《通知》,寻找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破解之道。
抓手一加快城市配送车型标准化
目前,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水平落后、非法改装、客车载货、“大吨小标”等问题突出,普遍城市配送车辆标准不高、标识不统一。《通知》提出了城市配送车辆应当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的具体规定,采用封闭、厢式、罐式等装置,实行无裸露配送运输。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城市配送专用车辆,应当满足《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技术要求,同时鼓励城市配送运输经营者使用出厂已装备起重尾板的车辆,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专用标识式样和管理规范。
抓手二加快城市配送运力调控科学化
针对城市配送运力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不科学、调控政策不健全等问题,《通知》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城市配送运输需求的调查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归集、整理城市限行区域配送需求基本信息,制定城市配送车辆运力调控计划,引导城市配送企业调整运力结构、配置运力资源。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城市配送车辆运力调控计划为重要依据,不断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提高城市配送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水平。
抓手三加快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化
《通知》要求科学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限制、禁止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段;按照保证需求、便利通行、分类管理、适度调控的原则,制定出台保障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的管理政策。并提出应给予从事生活必需品配送、从事鲜活农产品(000061,股吧)和冷藏、使用新能源的配送车辆、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等7类企业的优先通行便利。
抓手四加快城市配送企业运营规范化
运输企业是物流配送的市场主体,是提升配送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通知》要求引导城市配送运输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的合作,鼓励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应用,积极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配送运输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要求通过严格市场监管、强化政策引导,全面提升城市配送运输服务品质。
抓手五加快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协同化
推动城市配送健康发展,需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加快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建立健全城市配送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密切沟通联系,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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